中心老师按实验室和设备管理处对相关仪器的管理办法,通过个人申报、中心领导审核,整理出报废仪器清单(见附件),现将清单公示如下:
注:仪器报废申报条件
1.凡提交报废的设备、家具、软件必须有实物且净值为0;
2.仪器设备:还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功能老旧,无修复价值,无法继续使用;
2)报废年限:单价10万元及以上,使用年限原则上在10年以上(2009年及之前购置);单价10万元以下使用年限原则上在8年以上(2013年及之前购置)。
3.家具:使用年限必须在15年以上(2005年及之前购置)且损坏无法使用;
4.软件:属于无形资产,国家规定无期限。目前设备管理系统折旧年限为5年。软件报废,需单独提交报废鉴定表并写报废原因说明;
5.未达最低使用年限的设备、家具、软件(净值不为0)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予以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