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自愿选房公示期间接教职工举报及在银行扣款过程中发现有个别选房户夫妻二人各填一张选房表,为秉承公平、公正的选房原则,请一户填写两张表的教职工于9月24日上午12点之前主动到文昌校区房产科(文昌办公楼2107)撤回一张选房表。
过期不撤被发现的,予以公示。
后勤管理处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发布时间:2012-09-24浏览次数: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