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党支部工作创新计划”的实施办法(试行)》(中矿委〔2010〕40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我校 2012—2013学年度“党支部工作创新计划”立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为全校在职教职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以党支部申报为主,以联合党支部形式开展项目活动的,由项目主要负责的党支部进行申报。每个党支部限申报一个项目。2011年批准立项但未能按时结题的党支部取消2012—2013学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二)项目选题范围
各基层党支部原则上在以下范围内确定选题,也可以自行设计选题。申报时所确定的项目名称必须具体明确,直接体现党支部在工作模式、工作方法等方面的创新和特色(如“×××”工作法的探索与实践、“×××”模式下师德师风建设的创新实践、“3+X”学风引领模式的探索与实践等),不应是以下选题名称的直接照搬。
1.党支部工作法培育的探索与实践;
2.党支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创新实践;
3.党支部在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创新实践;
4.学习型党支部创建的创新实践;
5.党支部开展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发展工作的创新实践;
6.党支部创新活动形式与活动内容的探索与实践;
7.党支部开展激励、关怀和帮扶师生员工的创新实践;
8.教职工党支部推动本单位事业发展的创新实践;
9.教师党支部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
10.教职工党支部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的创新实践;
11.教职工党支部在培育、凝练本单位文化方面的创新实践;
12.教职工党支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的创新实践;
13.教职工党支部与学生党支部共建工作的创新实践;
14.教职工党支部与学生团支部共建工作的创新实践;
15.学生党支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的创新实践;
16.学生党支部引领学风建设的创新实践;
17.学生党支部引领创新创业的创新实践;
18.学生党支部开展廉洁文化活动的创新实践;
19.学生党支部参与班级建设的创新实践;
20.学生党支部参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创新实践;
21.学生党支部开展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的创新实践。
申报时所确定的项目名称应更加具体,直接体现所要开展的工作和特色,不应是以上选题名称的直接照搬。
(三)立项申报程序及要求
1.各基层党支部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党支部工作创新计划”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A4正反面打印),项目策划方案主要包括项目的主要内容、实施步骤、主要活动、进度安排以及项目的创新性与特色、预期目标和效果、可行性分析、经费预算等。
2.2012年9月28日前,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对所辖基层党支部的立项项目进行初步评审,按照本单位在职教职工党支部总数的40%左右、学生党支部总数的15%左右推荐立项项目(各学院推荐的学生党支部立项项目中毕业班党支部不得超过1/4,研究生党支部应占适当的比例),并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党支部工作创新计划”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连同立项申报材料9月28日前一并报送至校党委组织部,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zzb579@cumt.edu.cn。
3.2012年10月上旬,校党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项目评审工作组,确定获准立项的项目,并按一定比例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予以资助。
4.2012年10月中旬至2013年5月,基层党支部在二级单位党组织的指导下组织实施立项项目,校党委组织部见会同相关部门定期检查项目进展情况,敦促项目的顺利实施。
5.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充分调动基层党支部的积极性,把“党支部工作创新计划”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作为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重要契机,进一步增强党支部工作活力。
6.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重点引导上一年度未申报的党支部积极参与项目申报;鼓励已获资助的党支部继续申报;对已获资助并已完成结题的项目,如确有推广价值,党支部可继续申请立项,但要从严掌握。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