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机动车电子智能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02浏览次数:1594

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现将办理机动车电子智能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1、A类车辆办理时间:2012年3月1日 — 2012年3月20日(双休日照常办公)。
    2、B、C、D类车辆办理时间:2012年3月21日 — 2012年3月31日(双休日照常办公)。
    3、2012年4月1日起,文昌校区北大门、南大门、成教院大门、南湖校区东大门启用电子智能卡通道,届时已办卡的车辆请从该通道进出校园,未办卡的车辆从各门外来临时车辆通道进出校园。
    4、2012年4月1日起,文昌校区南大门只允许持有电子智能卡的车辆进出校园。
    5、2012年4月23日起,各大门正式启用智能交通收费系统,对机动车进行出入停放收费管理,原纸质机动车通行证停止使用。
    二、 车辆分类
    1、A类车辆:学校公车(行驶证所有人为“中国矿业大学”)、我校在编教职工及其配偶的车辆;为后勤服务集团食堂运送粮油菜的车辆;学校资产经营公司确认校办企业的公车,其行驶证所有人为“中国矿业大学”或“中国矿业大学×××单位”的车辆。
    2、B类车辆:在校园长期停放(过夜)的我校在编教职工的子女或子女配偶的车辆;学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确认的校办企业公车,其行驶证为“中国矿业大学”或“中国矿业大学×××单位”以外的车辆。
    3、C类车辆:接送中学、小学、幼儿园学生,临时进出学校(不过夜)的车辆;学校各单位聘请的非事业编用工、在册学生(不过夜)的车辆。长期停放校内的,按照D类车辆标准办理。
    4、D类车辆:A、B、C类车辆以外的其它在校园长期过夜停放的车辆。
    三、 收费标准
    1、A类车辆:收取80元电子智能卡工本费,免收服务费。
    2、B类车辆:收取80元电子智能卡工本费,并收取服务费300元/12个月。
    3、C类车辆:收取80元电子智能卡工本费,并收取服务费200元/12个月。
    4、D类车辆:收取80元电子智能卡工本费,并收取服务费1200元/12个月。
    四、 办卡流程
    1、申请人在保卫处网页下载《中国矿业大学机动车电子智能卡申领表》,并填写打印,将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粘贴于附表。  
    2、申请人持行驶证、驾驶证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保卫处,经审核验证后,申请人须签署《中国矿业大学机动车出入停放安全须知》,交纳相关费用后,领取电子智能卡。
    3、办理电子智能卡的地址:文昌校区办公楼1106室(保卫处户证办公室),联系电话:83884617。
     五、 注意事项
     A类车辆:

     1、车辆行驶证注册为学校在编单职工配偶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2、为后勤服务集团食堂运送粮油菜的车辆,由后勤服务集团提出申请,经保卫处核准后,可按A类车辆标准办理,其它送货车辆(不过夜)按C类车辆标准办理。
B类车辆:

     1、我校在编教职工的子女或子女配偶的车辆,需提供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户口本或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2、校办企业需要办理的公车由学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具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车辆证明。
    C类车辆:

   1、接送中学、小学、幼儿园学生的车辆,需提供中学、小学、幼儿园出具的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学生身份证明;
    2、学校非事业编制用工的车辆,需提供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出具的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
    3、我校在册学生的车辆,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所在学院出具的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
    六、 电子智能卡的注册期限
    A类车辆电子智能卡的注册期限为:
    1.驾驶证与行驶证所有人名称相同的注册期限为24个月;
    2.驾驶证与行驶证所有人名称不同的注册期限为12个月。
    B、C、D类车辆电子智能卡的注册期限均为12个月。
各类电子智能卡到期前及时到保卫处办理相关手续,未及时办理的将被计算机系统注销,失去自主进出校园功能。
    七、 有关办理电子智能卡的其它事宜,可登录保卫处网站详细查询。

 

 

保卫处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